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、優化營商環境的部署,根據省委、省政府“三深化、三提升”活動的總體要求,積極踐行新時代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,進一步簡政放權,加快推進區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,做好全省水土保持區域評估工作,2019年12月30日河北省水利廳印發《河北省開發區水土保持區域評估工作方案》(試行)。
《河北省開發區水土保持區域評估工作方案》(試行)在四個方面提出要求:一是開發區管理機構在“五通一平”前,自行編制或委托具有相應技術能力和水平的機構編制《水土保持區域評估報告》,報開發區所在市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,供開發區內項目單位編制水土保持方案使用。二是開發區內的新建項目,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實行承諾制或者備案制。開發區內滿足水土保持區域評估要求的項目,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可簡化為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。三是開發區內的承諾制或者備案制項目,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報備材料只需提交水土保持設施驗收鑒定書。四是開發區實行屬地管理為主、水行政主管部門指導、強化監督管理的水土保持工作機制。
《河北省開發區水土保持區域評估工作方案》(試行)的實施,將進一步提高開發區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效率,減輕企業負擔,加快項目落地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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